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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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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小区的设施让我们等到了极限 | ||||
来 信 人: | 珑园小区业主 | 来信日期: | 2013-01-05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领导大人;您在百忙中打扰您一下。龙阳大道金色世家二期珑园小区我们上百户也主已经住了一年有余,我们拿血汗钱买的都是电梯房可是我们住了一年多没有启动过一下,住在高层的有老人有小孩多有不便,再说我们购房的价格是买的电梯房啊。现在就连单元门的门铃都没启动。难道开发商李老板就这么黑心赚钱吗?我们上百业主已经忍受一年了希望领导帮帮我们监督解决。过年前求解决让我们老百姓过一个欢喜的春节。我们老百姓有对开发商上访集体抗议的能力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利/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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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1-2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建议您带上购房合同,至县工商局消委(2881315)投诉并要求立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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