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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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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请求依法解决特困老人住房 | ||||
来 信 人: | 朱诗贵 | 来信日期: | 2013-07-02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请求依法解决特困老人住房的 报 告 汉寿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 我叫朱诗贵,男,今年77岁(1936年出生),住汉寿县洋淘湖镇红旗村四组。今天来访,请求依法解决我的住房问题并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我早年丧妻丧子,现一个人独居在此。我的住房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砖木结构的房屋,四周透风、上面漏雨,早已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属于不能住人的危房。 这几年,搭帮党的政策好,让我这个黄土埋半截的人吃上了低保,可是我现在还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砖木结构的住房里面,晴天灰尘和热气让人无法休息和睡眠,雨天更是让我无立足之地,并且房子随时有可能垮塌,也就意味着只要住在里面我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前两年,党又来了一个好政策,为我们翻建房屋提供建房补贴,我多次向村组织反映情况要求翻建房屋,可是别人的大都建好了,我的请求却还没有批下来。到了2013年春节前,我村村支书曹书记骗走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存折等相关证件,将我的住房补贴骗领了,可是拒不支付给我翻建房屋,我至今还住在那座危房里。 没有办法,我只好来贵处上访,请贵处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切实依法解决我的住房问题问题,如此将不胜感激! 报告人:朱诗贵 2013年7月2日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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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7-2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7月13日,镇政府派人会同朱诗贵所在村的村委会领导进行了调查,现就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朱诗贵同志基本情况 朱诗贵,男,1936年出生。现住本镇红旗村四组,有砖瓦结构平房三间,较为破烂,一个人居住。有两个女儿相继出嫁。一个儿子早年病逝,留下两个孙儿相继成家。因1983年前户籍不在国营洋淘湖农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生活较为困难,村里为其申报了低保。请求解决住房问题,不是朱诗贵本意,是其妹夫梅启发和女婿曹清平为其反映的。朱诗贵本人不知情,作为其亲友,不主动筹款为其维修房屋,却要求政府解决,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这个政策。 二、处理结果 通过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朱诗贵同志面对面交换了意见,提出了三个处理办法。一是由村里买房,安排其居住;二是去敬老院居住;三是由梅启发(反映人)出面召集其亲友召开家庭会议,出力筹款为其维修房屋,待维修结束后,由镇政府给予9500元的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朱诗贵选择其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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