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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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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关于棚户区房屋的问题 | ||||
来 信 人: | 卢满珍 | 来信日期: | 2013-09-23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们是城东一组的居民,根据上级领导精神,对我们这里的房屋进行改造,也把我们召集到城关镇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参加人员有政府、城东居委会龙阳镇房产局的领导,还有我们这里的居民。当时会上讲的是要我们支持领导工作,给我们承诺:房屋如果搞乱了,都帮我们修好,路面硬化,下水道疏通,让我们过一个好春节。对于上述这些承诺,我们都很赞同。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帮我们维修好,反而还要拆除我们的房屋。而我们这里都是一些弱势群体和下岗职工,搭屋的时候也经房产局同意,而且交了钱才准搭建的,房屋已经搭了20多年。几代人挤在30多平米的屋子里,为了生活,我们这些人不能光着身子到街上去洗澡、讨饭吃,请县长根据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考虑不能拆除房屋。 如果强行拆除我们的房屋,我们将层层上访……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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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0-10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城东一组系汉寿县2013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部分已经完成初步改造。城东一组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外墙维修、下水道维修、路面硬化等。由于网友私自搭建的房屋在楼与楼的消防通道之间,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并且这些房屋都建在下水道的上面,很不利于下水道管网的改造。如果汉寿县要顺利完成市里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就必须要拆除这些私自搭建的房屋。 房管局早前就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凡是拆除住户私自搭建的房屋,一律给予每平方米480元的补助,对有些条件比较困难、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并优先考虑纳入住房保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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