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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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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选址没有科学性政府没料城镇建设发展这么快 | ||||
来 信 人: | 刘红艳 | 来信日期: | 2013-10-23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杨县长您好 这是红网关于〔汉寿县殡仪馆严重影响到东湾小区业主〕得续篇 我想请问 关于扰民 污染 当初选址没有科学性,政府部门没学过统筹学,更不有预期汉寿城镇建设发展如此迅速。一事是怎么看待得 能否为民分忧了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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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6-09-08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殡仪馆“扰民、污染及选址没有科学性”问题,现回复如下:汉寿县馆仪馆原建在县城南郊外清水坝园艺场旁,因县政府开发清水湖,受政府安排于2004年搬迁至现址营运。通过集中、节俭、文明办丧,解决了县城区临街乱搭灵棚办丧的问题,极大的方便了广大丧属, 并热情为全县丧属服务,服务工作得到了领导及广大丧属充分肯定。同时殡仪馆在办丧过程中制订了多项便民、利民、不扰民的措施,如:在规定时间内(晚上7点后至次日早上7点前)不许任何响器敲打,并在出殡时安排有专人引导在指定的地点燃放少量的鞭炮等措施,但也有极个别丧属未执行好殡仪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偶尔有噪声扰民现象发生,我们今后会严格加强管理。同时也恳请广大丧属积极配合支持文明殡葬,绿色殡葬事业。至于火化车间排污问题,属标准范围之内。因为我们殡仪馆引进的是全国先进的IS09001火化炉,各方面都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另外,我们已向上级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在得到国家立项支持的前提下,尽早将殡仪馆搬迁至国道319以南的太子陵园旁,以彻底解决殡仪馆扰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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