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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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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身份证出生日期和职工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不一致。 | ||||
来 信 人: | 曾琦 | 来信日期: | 2016-10-17 | 信件编号: | 20161017062030621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同志: ? ? ? ? 您好! 我父亲出生于1956年12月25日,理应今年(2016年12月)办理退休。由于个人疏忽将县供销总社集体职工档案出生日期年份填写错误(实际填写为1957年),导致现在无法按期办理退休。请问有无特殊通道,办理此类事物,让我父亲如期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 ? ? ? ?此致 ? ? ? ?敬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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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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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2016-10-20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县人社局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9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曾琦的父亲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56年12月,职工档案填写的出生年月填写为1957年。我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规定,认定其父亲的出生年月时以本人档案为准。我局的业务工作只能按政策规定办理,无任何特殊通道,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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