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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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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事宜 | ||||
来 信 人: | 周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3-06-25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农合医疗办:你好! 不知道你们是接咨询电话接烦了还是根本就不想接?还是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本就是忽悠的.多次播打(2850288 2859315)要不一直占线要不就一直无法接通.所以选择在此跟你们咨询,希望能回复,谢谢! 我母亲户口在汉寿月明潭农村.故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但我母亲一直跟随我在广东河源市带孙,六月中旬我母亲因为突然头晕及呕吐等症状送进了广东省河源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本月23号康复出院,在住院的第二天,我在老家的父亲就向月明潭卫生院报告及咨询农合报销的相关事宜.月明潭卫生院没给出个具体内容,尽是敷衍.现借此平台咨询的就是这类跨省的治疗报销问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报销的流程?需要说明的是,我母亲给她在广东省河源市买了城市居民医保,故出院后有部分材料原件已经提供给这边的报销部门,手上现在只有复印件,不知道此种情况对农合报销有什么问题?以前有过在汉寿住院我拿复印件在广东这边报销无疑义.谢谢!望回复!希望我们的"中国梦"在汉寿县农村合作医疗处不只是个梦!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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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7-0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6月25日因汉寿电信局机房的原因,我办的两路咨询电话0736-2850288、0736-2859315均无法正常通讯(可以在电信局进行查证),这两路咨询电话在正常上班期间均可以拨打,历年来我办都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方面的解答。对于我县参合农民在外务工因急、重症在外就医,应提供务工证明(或提供暂住证明)、出院发票(报销联)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小结原件、费用总单原件、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疗证等证卡资料回我县的参合所在地卫生院或县农合办的兑付大厅进行补偿。对于我县参合农民在外务工或暂住在外地享受省外其它医疗保障后,该次住院后剩余部分费用可按我县现行的补偿政策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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