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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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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请给退伍兵评理 | ||||
来 信 人: | 冯志平 | 来信日期: | 2013-05-06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长大人:您好!我是一名退伍兵,95年12月入伍,98年12月退伍2000年在城关肉食执法队工作(现县商务执法队)2003年4月下岗,当时的领导是刘雪堂说我是单位正式职工,又是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如果返聘绝对优先。直到今天我也没接到过返聘的通知,2003年7月有几位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又在原单位上班,并且不是单位正式职工。我心愤怒......,更可气的是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没有。从下岗后我们村,组,卖土地分给村民的钱也没我的份。说是只要参加过工作的就不能再分钱。政府有这样的规定吗??????????请县长大人给我评评理。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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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5-0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您可以向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2862542)咨询相关政策和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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