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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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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咨询二胎 | ||||
来 信 人: | 文永兵 | 来信日期: | 2013-02-03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这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们老百姓的咨询。 我是三和人,农业户口。我爱人是龙阳镇人非农业,现有一女9岁。按照计划生育条例,我们是没有条件生二胎的。但是计生条例中有一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这一条中的“病残”包括哪些方面?我女儿现在视力只有0.5-0.3,并且左眼还斜视。这样的情况属于病残吗?如果是,该哪医院开证明,怎办理准生证?我们常年在外打工,希望能给个详细的答复。谢谢!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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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2-19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1、您女儿的情况属于病残儿,可以申请再生育;2、您首先应在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相关证明(病历等),然后至户口所在乡计生办进行申报,由县、市两级审核并鉴定完毕后将会出具相关证明,持此证明可办理准生证;3、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县计生局:2859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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