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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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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申请廉租房 | ||||
来 信 人: | 童自云 | 来信日期: | 2013-07-18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 我是粮食部门的一名军转干部,80年代转业入住在粮站办公楼至今,由于早些年夫妻双方下岗无钱购买商品房,现在粮站破旧楼房已是年久失修,裂缝渗雨,墙身脱落,无法居住,我作为一名企业下岗军转干部,也是对越自卫还击战的一名老兵,请问申请廉租住房可享有一点政府优先照顾原则政策吗?恳请回复为谢! 童自云 2013.7.18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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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7-2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关于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廉租住房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年满30周岁;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至于您是否可享政府优先照顾原则政策,您可以咨询房产局,可拨打电话2856553,您有任何关于廉租房问题都可以咨询,谢谢您的来信,祝你早日申请到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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