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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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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关于2012年退伍士兵的地方补助发放问题 | ||||
来 信 人: | 姚文 | 来信日期: | 2013-11-10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我是2004年入伍2012年退伍的二期士官,退伍后各地都有相应的地方补助,我咨询湖南民政部他们也说发放了,但是到县里面民政局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想问问领导具体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还不发放。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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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1-2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您咨询关于2012年退伍士兵地方补助发放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常德市研究决定,对2011年11月1日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给予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目前,县民政部门正按此标准造了预算,并已报告财政部门,待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下拨到乡镇尽快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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