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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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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城关镇二小,乱收费 | ||||
来 信 人: | 越来越好 | 来信日期: | 2013-06-15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龙阳镇二小。一学期几个月上学时间。每个月收搭餐钱。正常双休的正常休息外。经常额外放假。那没吃的这额外休息天数。是否收的每个月搭餐的钱要按天数来退还给小学生呢??我们家长不好问老师。很多家长都是敢谈不敢问。就怕得罪老师。这叫人情以何堪??要发财。都这么赚小学生的钱了么?望解决下吧。现在风气真是太差了。眼里全是只有钱钱钱。何必呢?能解决最好。不能解决我也没办法了!哎。相信党吧。并且老师还规定。指定专门店面去买教材。这不。就快放假了还要收几十块水费。一个班难道说一学期喝了几千块水?都是学生从家里带到学校的呢。还义务教育呢。真假。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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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6-24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1、关于搭餐和放假:学校本着自愿的原则于每月初收取就餐学生的搭餐费,因学期末具体的放假时间暂未确定,加上近段全县中考抽调我县教师外出监考,学校放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学校表示,对暂时多收取的餐费,将于期末一并退还。 2、关于水费和教材: 学校的饮用水经卫监部门严格审查,属安全合格饮用水,学生可放心饮用。学校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按每月6元收取,本学期2月25日正式上课,全期共收取水费28元。信访人举报收几十元情况不属实。学校学生所使用教材都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配置发放,不存在教师规定学生到校外购买教材的情况。感谢网友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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