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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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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毓德铺中学小学五年级起开始强制上晚自习 | ||||
来 信 人: | 阿平 | 来信日期: | 2013-04-10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长大人您好我的子女才10岁,上六年纪了,学校强烈要求五年级以上就要开始上晚自习,孩子这么小每天放学都存在一次安全隐患,这么小的年纪就开始上晚自习,一是影响视力 二是太小上晚自习也不是正常程序,三回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学校这样做严重的违反了学校教育学生的宗旨,希望县长大人处理这个事情,让小学生下午回家以后能好好补习功课,也不会存在安全的隐患。 另外学校强制小学生中学生搭餐,早餐 中餐 晚餐,隔得近的也要搭餐。收费也不公平。 学校推脱责任说:我们为学生安全负责,回家吃饭有风险,学校里吃饭既方便又带动了学校的经济发展, 我的个天!!!!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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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4-2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据了解,毓德铺小学五年级现有学生88人,其中寄宿生68人,六年级现有学生85人,其中寄宿生67人,因五、六年级设班在中学内,考虑到学生作息时间的同步及学生的安全问题,学校要求五、六年级在校寄宿的学生上晚自习情况属实。经查,学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每节晚自习也安排了老师到班辅导,学生搭餐没有实行“一刀切”,所有学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在校就餐。目前,我局已责令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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