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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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作者: 日期:2017年09月11日 15:09 阅读: 次

填报机构: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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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7〕100号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钙)的酸爽小萝卜

汉寿县龙池便民食品商店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722600110079

崔昊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钙)的酸爽小萝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46元;2、处罚款30000元。

还未履行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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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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